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2025FLFW
2、项目名称:2023-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年(¥15万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年(¥15万元/年)。
4、采购需求: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含海安分中心、如皋分中心、如东分中心、通州分中心、海门分中心、启东分中心、路网分中心、应急分中心)涉及的法律事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服务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通过采购人考核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签订之后合同期的合同。
6、工作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含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拟主办律师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钱先生,15162861908)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磋商,故采用二阶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阶段: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即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中要求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评审小组将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磋商依据。
上传方式为: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加密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中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采购人所收到的邮件中有且只能有3个附件(即,已加密的压缩包文件)。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被拒绝接收。
第二阶段:磋商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所有供应商均需将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中要求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及磋商期间的所有材料的纸质文件一同寄给采购人,以便存档。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中采购人联系方式。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送达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于以下规定时间段内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接收邮箱(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3日8:3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到达采购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安排)。
2、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箱地址)为1255825247@qq.com
3、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全程直播并录音录像,请各供应商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08428241,会议名称为“2023-2025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服务项目”开标会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参加开标,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八、支付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20%;同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的100%。
九、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ntjy/)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联系方式:0513-8552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钱舒佳
联系方式:18036206278、15162861908
邮箱:1255825247@qq.com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