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0:3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便于开展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代理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第三方服务、货物采购、档案管理、会务安排、项目规划、咨询、财务审计等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代理服务工作。所代理的内容仅限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需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在本次代理范围内。

中标人应按照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完成所委托的采购代理项目的全过程招标(采购)代理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拟招标方案;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预审评审;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或控制价(限价);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草拟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公示评标结果;根据评标结果提供评标报告;编制招标工作报告;编制招标文件范本;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含装订)、归档、移交;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事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1、招标确定代理机构数量:1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招标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通过考核的前提下,经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与原中标单位续签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文件参与评标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已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采购公告发出时间为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过分散采购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采购公告系统截图(系统截图中须完整体现招标代理信息)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若招标代理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采购公告发出时间为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分散采购的采购代理工作(业绩须同时提供采购公告系统截图(系统截图中须完整体现招标代理信息)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所签订的代理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若招标代理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14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15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13会议室。

5、开标仪式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无需现场购买。

7. 其它

7.1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

7.2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3 本项目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规模,采用简易招标,望各投标人理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局网站(/)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3楼(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13-590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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